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朗比翁
(Lampiao)
維古力諾.飛黑拉.達.修華(Virgulino
Ferreira da Silva)是巴西最受人景仰的壞蛋,電視連續劇、故事書和電影中的英雄。很多人認為他是羅賓漢二世,專門劫富濟貧。但是,他在巴西東北部內地呼風喚雨的十五年間,卻充滿暴力和血腥,任何人只要一聽到他的名字「朗比翁」(Lampião),就會嚇得發抖。
朗比翁出生於1897年7月7日,培南布可州(Pernambuco)內地的美村(Vila
Bela),即現在的達臘答山(Serra Talhada)。22歲時,他的父親被警察殺死,年輕的維古力諾便向老天爺發誓,要殺光所有人才甘心。對內地人來說,為報仇殺人不算罪過,反而會被稱讚為有勇氣。
他就這樣,以復仇做盾牌,變成非常迷信,衣服上面掛滿護身符,雖中了七槍,失去了右眼,但仍相信自己有「神靈護體」。
朗比翁和他的手下四處殺人放火,姦淫擄掠,幹盡壞事,尤其是殺人的手段,更是極其殘忍。朗比翁最喜歡使用長匕首,從受害人的鎖骨和脖子中間插進去。沒有犯案的時候,這些草莽強盜便坐下來祈禱和跳舞,將馬匹也擦上香水,特別是法國香水Fleur
d`Amour。
「朗比翁」意指「油燈」,維古力諾之所以得到此綽號,據說是因為他拔槍開火的速度極快,所以手上的火槍像似一直都點燃著的「油燈」。
1929年,朗比翁和瑪莉亞.德雅(Maria Déa)相遇,二人一見鍾情,瑪莉亞馬上離棄丈夫,跟著朗比翁亡命天涯。有了瑪莉亞的先例,其他婦女也開始加入強盜集團。而隨著婦女的加入,強盜之間的日常習慣開始產生變化,變得較愛乾淨,也較不好戰。
朗比翁的生活變得較為講究,除了命人印製有他的照片的名片,還為戰友準備熱水瓶。當時的他,已不想再繼續做強盜。傳言指他曾經和警方私下談條件,用一千元當時的錢和五公斤黃金,交換他的自由。
也因此,直到今天,大家對於1938年7月28日凌晨,在謝吉貝州(Sergipe)葉港(Porto
da Folha)安基哥農場(Fazenda Angico)發生的事件,還有很多不解的地方。史書上記載,朗比翁是被一位兄弟出賣,才會連同另外三十位男弟兄和五位女弟兄,一塊兒被警察逮到,每人的下場都悽慘無比。
據說,警察將朗比翁及其他人的首級割下來,四處巡迴展示後,才送到薩爾瓦多市(Salvador),巴夷亞醫學院博物館(Museu
da Faculdade de Medicina da Bahia)的妮娜.何德力奇斯機構(Instituto
Nina Rodrigues),1969年才終於入土為安。
草莽英雄朗比翁的故事就這樣結束。至少歷史書上是這樣說的。不過,1996年時,敏納斯州攝影師約瑟.傑勞多.阿基亞(José
Geraldo Aguiar)指稱,朗比翁易名為安東紐.瑪莉亞.達.恭謝松(Antônio Maria da
Conceição),藏身於敏納斯,1993年才在該州過世。而六十年前被斬首示眾的,其實另有其人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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